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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11.17
财务和文件执行权限
生效日期:2010 年 9 月 1 日
11.16 赔偿
大学应根据第 1 条的规定进行赔偿 1885 年法案第 70 号法案第 7 条,任何民事判决中的可免责人 因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向该人判给损害赔偿金 由该人在受雇期间和在规定范围内行事时造成的 通过支付、妥协或和解判决来限制他或她的权力范围。
针对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的民事索赔或诉讼 由于可赔偿人员在受雇期间的疏忽,以及 大学应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事 它可以根据 1885 年法案第 70 号法案第 7 条这样做,支付, 为受赔偿人聘请或提供律师服务。大学 可以在开始之前或之后妥协、和解并支付此类过失索赔 民事诉讼。
当基于行为对可赔偿者提起刑事诉讼时 受偿人在受雇期间的工资,大学应支付 为受赔偿人聘用或提供律师服务,以 如果受赔偿人有合理的依据,则告知该受赔偿人 因为相信他或她是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事 被指控行为发生的时间。
根据本政策的规定,“可赔偿人员”是指现任或前任:
- 足球比赛结果董事会成员。
- 大学校长和其他官员。
- 行使自由裁量权或权力的行政人员或经理 尊重大学的运作。
- 教职员工。
本政策提供的赔偿将有利于继承人 以及受赔偿人的个人代表。
大学有权在任何诉讼中聘请其选择的律师, 根据本政策提供赔偿的诉讼或程序。
根据本政策,不得支付任何款项,除非:(1) 大学 在达成一致之前收到有关任何和解或妥协的通知 (2) 大学提前批准和解或妥协的金额。 批准或拒绝任何拟议的和解或妥协应在 由大学自行决定。
除非大学收到通知,否则根据本政策,大学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送达并提出或提交任何索赔后十 (10) 天内 寻求赔偿。
大学不承担本政策下的责任,除非大学被告知 涉及可能成为主题的事项的任何诉讼或索赔的状态 赔偿,包括证词、审判、听证会和调解日期, 建议输入和输入所有命令或判决,收到任何和解 需求,以及大学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大学可自行决定对任何索赔的辩护进行控制 或涉及潜在赔偿责任的诉讼 大学。
除受赔偿人之外的任何人均不得执行本政策 并且不会在任何第三方中创造任何权利,也无意使任何第三方受益 任何第三方。
历史
- 12/03/1976
- 01/28/1982
- 09/19/1986:完整修订
- 07/15/2010:之前是政策 13.9。仅重新编号。
生效日期:2010 年 9 月 1 日
11.17 财务紧急情况
董事会根据主席的推荐有权 宣布存在财务紧急情况。主席,根据 制定的大学程序,应采取必要的行动来确定 以及管理财务紧急情况。
历史
- 03/15/2002
- 07/15/2010:之前是政策 13.24。仅重新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