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义务
满足所有其他要求后,学生就有资格注册或 只有在履行了对大学的所有财务义务后才能毕业。学生 如果有未清余额,他们的账户将被冻结。此保留否认 访问注册并阻止成绩和成绩单的分发。
第四篇资金返还
在完成超过 60 门课程之前完全退出所有课程的学生 一个学期的百分比将根据 学期完成的百分比。本政策适用于所有退学的学生, 退学、所有课程成绩不及格或被大学开除 并获得第四章基金的经济援助。
“第四章基金”一词是指以下联邦财政援助计划: 联邦直接无补贴贷款、联邦直接补贴贷款、联邦直接 PLUS 贷款、联邦珀金斯贷款、联邦佩尔助学金、联邦补充教育 机会补助金、伊拉克阿富汗服务补助金。
第四章援助是按每日津贴按比例分配的,最高可达并包括 学期的 60%。查看第四章资金和所有其他援助 在该时间点之后获得 100%。
获得的第四章援助的百分比应计算如下:
| 学生完成的天数学期总天数* | = 获得的第四篇援助的百分比 |
| **学期总天数包括周末,但不包括 任何超过五天的预定休息时间。 | |
提款日期
学生的退学日期由大学确定为 (1) 正式退学 - 学生开始大学退学程序或正式通知的日期 书记官长办公室有意撤销;或 (2) 非正式撤回 - 中点 对于在未通知大学或学生的情况下离开的学生,该学期的 最后参加有记录的学术相关活动的日期。
大学应退还的部分
不劳而获的第四篇援助的百分比(即返还给适当的计划) 应为 100% 减去赚取的百分比。任何不劳而获的援助应由 大学是 (1) 不劳而获的援助总额或 (2) 总额中的较小者 机构费用乘以不劳而获的援助的百分比。
不劳而获的第四章援助应在 45 天内退还给联邦计划 学生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提款,最高可达收到的金额 本学期:
- 直接无补贴贷款
- 直接补贴贷款
- 直接加贷款(研究生)
- 直接加贷款(父级)
- 联邦佩尔助学金
- 联邦 SEOG
- 教学补助金
- 伊拉克和阿富汗服务补助金
学生应退还的部分
当不劳而获的援助总额大于大学退还的金额时 从学生的帐户中,学生有责任退还不劳而获的援助 到适当的程序。应使用与上述相同的优先级。任何贷款 学生必须退还的资金将根据以下条款偿还 期票。任何赠款资金可享受 50% 的折扣 得到偿还。必须退还的拨款资金被视为联邦拨款超额支付。 学生可以全额偿还金额或做出满意的安排 与大学或教育部联系以偿还应付款项。这些 安排必须在大学通知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完成 多付状态的学生或学生面临失去资格的风险 进一步的联邦财政援助。
提款后支出
截至提款日期,如果获得的 Title IV 援助总额超过 已支付的第四篇援助金额,这些金额之间的差额将被处理 作为提款后的支出。大学必须获得学生的许可 和/或家长,然后联邦贷款资金可以应用到学生的帐户 提款后付款。任何贷款资金必须在 30 天内支付,并且 大学确定该学生之日起 45 天内的任何助学金 退出了。
非 Title IV 资金的返还
必须退还的州、大学和其他援助部分将 根据特定计划的退货政策计算。
学生将需要支付因以下原因而应付给大学的任何费用: 第四章和非第四章资金的返还。
退款/还款政策
学费/杂费退款
学生将根据学分计算学费和杂费 他们在学期第二周的星期三注册。制作人员 在此日期之后添加将评估学费,但经济援助不会调整。
日程调整
课程在学期第二周星期三下班后停课 将100%退还学费和杂费。这次之后课程被取消 对于仍留在足球比赛结果就读的学生,将不予退款, 如果加学分,还会产生额外的学杂费。
半学期课程,包括大多数夏季学期课程或任何其他课程 以十四周学期以外的时间模块提供,将根据 退款时间表和同等时间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