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上诉理由
各方可以以书面/电子方式向学术办公室对结果提出上诉 收到决定后三 (3) 个工作日内的社区行为。 受到停学或开除处分的学生应根据要求, 可以访问原始听证会的所有书面文件和/或录音 在提交之前受到学术和社区行为办公室的监督 上诉。如果上诉不及时或实质上不合格,则原始调查结果 制裁将有效,且决定为最终决定。当事人可以就以下事项提出上诉 理由:
8.1.01 事实问题
上诉将通过引入新信息来考虑“事实问题” 这将极大地影响案件的结果。资料介绍称 上诉人在听证会时不知道或无法合理地知道 学生应被视为新信息。已知但隐瞒的证据 上诉学生提出的建议不构成事实问题,不会被考虑 经上诉。
8.1.02 程序问题
上诉将根据“程序问题”进行考虑,方法是证明 本文件中规定的程序准则遭到违反,并且这种背离 既定程序对案件结果的影响很大。
8.1.03 制裁的严重程度、教育条件和/或补救措施
上诉将根据“制裁的严重程度、教育条件和/或 补救措施”,并且必须包括对制裁原因、教育条件的解释 和/或补救措施应重新考虑。上诉方可以陈述其理由 更轻或更大的制裁、教育条件和/或补救措施。
8.2 上诉程序
申诉是否及时提交。在三 (3) 个工作日内,并且符合理由 为了向前迈进,密歇根理工学院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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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上诉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履行上诉程序 双方平等。
- 确保申诉的决策者不是同一位大学行为者 做出有关责任或解雇决定的董事会成员。 上诉的程序官将是学生副院长、助理 学生院长、研究生院院长或指定人员。程序官员 将是与原始病例不同的个体。
- 如果适用,请向非上诉方提供收到后五 (5) 个工作日的时间 上诉通知书后,提交对上诉的书面答复。
- 收到上诉后十 (10) 个工作日内,大学行为
委员会将发布书面决定,描述上诉结果和理由
结果可以是以下之一:
- 确认原决策者关于被诉人责任的决定 并确认学生行为制裁、教育条件和补救措施(如果适用)
- 确认原决策者关于受访者责任的决定 并修改纪律处分、教育条件和补救措施(如果适用);
- 将流程退回听证会阶段,以便原决策者进行补救 任何程序违规行为或考虑任何新证据;
- 推翻原决策者对受访者责任的判定 并修改纪律处分、教育条件和补救措施(如适用); 或
- 确认或修改《条例》中概述的制裁、教育条件和/或补救措施 根据本政策发布的决定。
- 向双方提供书面决定。通知将同时在 不当性行为案例。
上诉决定是最终决定,不得进一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