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一般安全
5.1 个人防护装备
大学生和员工可能需要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PPE) 由部门安全计划、工作危险分析、张贴标志确定 书面程序或监管要求。这是所有员工的责任 和学生佩戴所需的个人防护装备。这是责任 教职员工/主管的信息,以供员工和学生使用, 承包商、供应商和访客,并确保在需要时佩戴。
5.1.1 个人防护装备的选择
必须针对每项工作或任务确定个人防护装备要求 分配并由主管或负责的教员决定 根据需要或要求获得环境健康与安全的协助。这个决心 必须由主管以书面形式记录,并在环境档案中保存一份副本 健康与安全办公室。一旦确定了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就可以使用它 强制性的。教师/主管有责任确保适当的 在学生之前已经实施了培训或其他所需的资格预审 或员工开始执行需要个人防护装备的任务。以下准则是 旨在帮助教职员工或主管选择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 更多信息可从环境健康与安全获得。
5.1.2 眼睛和面部防护
如果存在危险,每个受影响的人都应使用适当的眼睛或面部防护装置 由于以下任一原因:
- 飞行物体或颗粒
- 移动或悬挂物体,例如吊索和链条
- 灰尘和薄雾
- Molten metal
- 液体化学品
- 酸或腐蚀性液体
- 化学气体或蒸气
- 眩光
- 有害辐射
- 电动闪光灯
- 上述危险的任意组合
应联系环境健康与安全部门以获取更多信息 帮助选择合适的护眼用品。
MIOSHA 对眼睛保护的要求包括:
只要存在飞行物体带来的危险,就应使用侧面保护装置。眼镜 不带侧护罩仅可用于正面保护(应注意 这种情况极不可能发生)。
面部或眼睛保护器应符合以下所有最低要求:
- 它应防止其设计所针对的特定危险。
- 它应紧密贴合,并且不会过度干扰佩戴者的运动。
- 它应能够承受消毒。
- 应注意认识到多次和同时暴露的可能性 各种危险。
- 当多个 存在危险。
- 涉及热的操作也可能涉及光辐射。两者的保护 应提供危险。
- 必须在面罩下佩戴安全眼镜或护目镜。
- 视力需要使用处方镜片的人应佩戴防护眼镜 配备处方镜片或设计为可佩戴的防护装置的设备 超过常规处方眼镜。处方眼镜,无论镜片类型如何 或销售声称,除非符合,否则不符合眼睛保护要求 符合美国国家标准协会标准 Z87.1-1989。
- 隐形眼镜佩戴者还应要求佩戴适当的眼睛和面部 危险环境中的保护装置。
- 电气设备中使用金属框架保护装置应谨慎 危险区域。
- 焊接头盔或护手罩只能用于主要的护目镜。
5.1.3 手部防护
每个受影响的人在双手暴露时均应使用适当的手部防护措施 可能导致以下任何情况的危险:
- 皮肤吸收有害物质
- 严重割伤或撕裂
- 严重擦伤
- 穿刺
- 化学烧伤
- 热烧伤
- 有害的极端温度
适当的手部防护的选择应基于对 手部防护装置相对于以下各项的性能特征:
- 要执行的任务
- 现有条件
- 使用时长
- 已识别的危险和潜在危险
耐化学手套的选择应基于制造商特定的渗透性 以及预计长时间接触时的降解数据。协助选择 大多数供应商和制造商都提供 的耐化学手套。
5.1.4 头部保护
每个受影响的人都应配备并佩戴头部防护装备 以及存在坠落或飞行物体危险区域的配件,其他 有害接触或暴露,或存在触电伤害风险的地方, 头发缠绕、化学品或极端温度。
已被物理改造或损坏的头部保护设备不得 已磨损或重新发行给学生或雇员。 7月以后购买的防护头盔 5、1994年,应符合美国国家标准协会标准 Z89.1-1986。 1994年7月5日之前购买的防护头盔应符合规定 符合美国国家标准协会标准 Z89.1-1969。
Protective helmets or safety hats and caps shall be of the following types:
- A 级 — 限压保护
- B 级—高压保护
- C 类—无电压保护
不得为头部配备或使用 C 级头盔或任何金属头部装置 保护,除非已确定使用其他类型的保护 头盔或安全帽或帽子是不切实际的,例如化学反应会发生的地方 导致其他类型的头部保护性能恶化。
防撞帽或鸭舌帽或其他有限保护装置不得用作替代品 对于本节中描述的危险的防护头盔。
有头发缠绕危险的人应使用帽子、帽子或网 在移动的机械或设备中,或在暴露于点火装置的地方。 它的设计应使佩戴者感到相当舒适,完全封闭 所有松散的头发,并且可调节以适应所有头部尺寸。材料用于 头发外壳应能快速染色,出汗时不会刺激皮肤, 并且能够承受频繁的清洁。不得由一人重发 除非已彻底消毒,否则会传给另一个人。
5.1.5 听力保护
当噪声暴露达到 85 dBA 时(正常语音水平无法承受的环境) 被理解)超过任何八小时的时间段,听力保护 应制定计划。如果担心此操作级别为 85 dBA 可能超标,应联系环境健康与安全部门发出噪音 测量并协助选择适当的噪声抑制措施并建立 听力保护计划(如有必要)。
5.1.6 足部保护
每个受影响的人在其所在区域工作时均应穿着防护鞋 脚部暴露于电气危险或存在脚部受伤危险的地方 由于物体坠落或滚动或物体刺穿鞋底的危险 鞋。不穿在鞋子外面并且被更多人穿的安全鞋和靴子 施工前应对室内外进行维护、清洁和消毒。 正在重新发行。
工艺、环境、化学或机械刺激物产生危害 会因吸收或身体接触而对脚造成伤害或损伤——其他 比冲击——鞋类,例如靴子、套鞋、橡胶、木底鞋、 或其等效物,应使用。
1994 年 7 月 5 日之后购买的所有防护鞋均应带有永久标记 显示制造商的名称或商标以及符合性证明 美国国家标准协会(ANSI)标准Z41-1991(现 ASTM F2412-05 和 F2413-05)。 1994年7月5日之前购买的防护鞋, 带有永久标记,显示制造商的名称或商标和认证 符合 ANSI 标准 Z41.1-1967。
需要穿着符合 ANSI Z41.1 标准的鞋的足球比赛结果员工 有资格获得最高 40 美元的报销,但不得超过购买价格,不包括 销售税,每年一次。报销是员工所在部门的责任。
5.1.7 呼吸防护
呼吸防护装置的选择完全是环境部门的责任 健康与安全。任何怀疑存在有害空气污染物的人 必须在之前请求帮助并获得环境健康与安全部门的批准 选择或使用呼吸器或防尘面罩。有关呼吸的更多信息 可以在书面中找到保护大学呼吸防护计划.
5.2 单独工作
学生、承包商、访问学者和科学家以及员工不得工作 如果工作涉及暴露于可能危及生命的危险,则独自一人, 可能会阻碍自救,可能会造成需要立即援助的伤害,或者 造成超出人员有效反应能力的火灾或爆炸危险。 满足执行此类危险操作的需要的适当方法包括 伙伴系统、与附近区域的对讲机通信、定期主管检查、 定期电话联系等,只要实施的方法适当 发生事故时的危险程度和所需的响应时间。每个 部门负责建立审批请求的制度和标准 独自工作。
5.3 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是指任何涉及明火或产生热量的临时活动, 火花或热炉渣。这包括但不限于钎焊、切割、磨削、 焊接、解冻管道、使用火炬的屋顶和焊接。此类活动将 要求在开始动火作业之前颁发动火作业许可证并遵守规定 中概述的程序University Hot Work Program.
5.4 接触血源性传染病
每个部门必须确定其员工是否符合所需的工作职责 实际或合理可能接触人体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 体液。如果是这样,则必须制定血源性传染病计划 以保护他们免受暴露。该计划将包括书面合规计划, 员工培训、通用预防措施、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 工程控制,并提供乙型肝炎疫苗接种系列。
认为其所需工作职责涉及接触血液或 其他传染性材料应联系其主管,看看是否应该 该部门血源性传染病计划的一部分。如果部门 没有现有的血源性传染病计划,主管 应联系环境健康与安全部门获取信息和帮助以确定 是否需要程序。
担心可能接触血源性传染病的学生或员工 好撒玛利亚人活动引起的疾病也可能接触环境健康和 安全性有关可采取的保护措施的信息。
5.5 建筑物中的石棉
几座较旧的校园建筑是使用各种产品建造的,其中包含 石棉纤维。这些产品最常见包括结构钢防火绝缘材料、 蒸汽管件保温、地砖。虽然有些含有石棉 材料已被移除,尝试既不经济也不可行也不谨慎 将其全部删除。
只要含石棉绝缘材料位于吊顶上方,仅 经过授权和培训的员工可以出于任何目的抬起或拆除天花板瓷砖。 可能释放石棉纤维的维护或其他程序 除非由经过培训和授权的员工在受控条件下进行,否则不允许。
每个部门都有责任告知员工存在和 含石棉产品在其工作区域的位置及其健康原因 避免接触或干扰石棉纤维。部门官员 应联系设施管理部门以获取有关设施类型和位置的信息 他们的建筑物中含有石棉材料。
5.6 安全与健康培训
各部门负责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每个新员工在入职之日起五天内。还必须进行额外的培训 根据特定任务的需要提供,并且根据任务,可能需要 在允许员工开始工作之前。
5.6.1 培训职责
- 各系主任、院长和主任负责 确保酌情为所有员工提供安全培训。
- 主管和教职人员负责为员工提供培训 及其监督下的学生,并负责要求环境 需要时提供健康和安全援助。
- 员工主管必须参加为其员工提供的所有安全培训 员工。
- 环境健康与安全负责提供 与使用叉车、呼吸器、便携式灭火器相关的培训, 运输和接收危险货物以及石棉工作。可能需要其他培训 视具体情况而定。
5.6.2 资格、培训内容和记录保存
除非法规或标准中规定了培训师的资格, 部门主席可以酌情将培训职责分配给知识渊博的员工。 同样,培训的内容可由培训师确定,除非 法规或标准中指定。
应咨询环境健康与安全以确定培训是否 内容是根据特定法规指定的,可以协助内容和 培训材料和辅助工具。
所有安全培训均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保留一段时间 年度培训和任职期间不少于两年 一次性培训。
5.6.3 Training Topics
每位员工,包括学生、临时工和兼职员工,均应获得 在开始任何工作任务之前进行安全定向培训。安全导向 应包括有关紧急响应程序、如何报告的一般信息 受伤、如何获得紧急援助以及如何获得额外的安全信息。
在特定的安全和健康标准之前可能需要额外的培训 一名员工被指派执行该标准涵盖的任务。例子包括 重型设备操作、电力工作、接触血源性病原体、工作 放射性同位素、化学实验室工作、呼吸器使用、危险材料 shipping and receiving, and many others.
所有部门都有责任联系环境健康与安全部门,以 协助他们确定需要哪种类型的安全培训以及适当的安全培训 为了他们的员工。
5.7 事故和伤害调查和报告
主管,包括教师、实验室经理、办公室经理等,负责 调查和报告涉及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区域以及千钧一发或“未遂事件”。主管将完成一个主管的事件和伤害调查报告并向环境健康与安全提交一份副本。该表格还可以作为一个有用的 调查指南。
事件调查通常包括对地点的审查以及访谈 所有参与或观察该事件的人。重点应放在 找出事件的根本原因而不是指责。调查情况 在所有防止再次发生的行动都已完成之前,才认为已完成 确定。应记录调查结果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如果受伤员工(包括学生员工)需要医疗护理, 的副本工伤赔偿复工表should be filled out by the physician after completing the examination and submitted 环境健康和安全。 The supervisor may insist that an injured employee be seen by a doctor if in his/her judgment it is prudent to do so.学生受伤 during class activities or on University property should also be reported, however, students may not be forced to accept medical treatment.
所有员工死亡事件都必须立即报告给环境健康与安全部门, 无论原因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