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练习
- 在课堂上,教师应:
- 公布并讨论与学术不端行为相关的具体问题 到他们的班级(例如,在项目或家庭作业上可接受和不可接受的合作);
- 合理采取行动,防止学术准备和管理过程中的学术不诚实行为 练习,包括考试、实验室活动、家庭作业和其他作业, 等等;
- 在发现或向他们报告作弊行为后,采取行动防止作弊行为继续发生 由学生、主席或院长;并且,
- 向学生事务主任办公室书面报告所有学术不诚实行为 (参见下面的程序)。
- 为学生明确定义个人作业的预期协作水平。
- 在学术工作中,学生应该:
- 保持个人学术诚信;
- 将所有评分的学术练习视为私人进行的作业,除非另有说明 指示;
- 要求教师澄清任何作业中允许或预期合作的任何方面; 并且,
- 举报任何作弊活动(请参阅下面的程序)。
V。程序
- 学术不诚信事件的处理和举报
- 教师指南:建议按照以下程序指南进行处理 观察到学生在教室考试作弊的事件 或类似的练习。如果遵循,报告的有效性将最大化。 对于其他情况下的作弊事件,也应获取类似的信息。
- 记下最初观察到不当行为的时间。
- 如果可能,请同事(监考人员等)通过观察来验证行为。
- 告诉学生您已了解情况,并要求其行为 停止。
- 允许学生继续考试,除非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 干扰。
- 继续监控学生的行为。
- 立即向学生事务办公室提交报告(见下文)。
- 学生指南
学生应报告任何作弊活动,以使教师意识到该问题。 可以直接亲自向讲师或系主任报告 或通过匿名留言。然后导师负责调查 报告,如果事件能够得到证实,则进行报告,并防止进一步发生 作弊。
学生可以直接向学生事务主任举报任何作弊行为 学生拥有个人而非道听途说知识的活动。院长必须 将报告转发给系主任和讲师。那么导师就是 负责调查该报告,如果事件可以,则提交报告 得到确认,并防止进一步作弊。
学生也可以直接向学生事务主任提交报告,要求 院长对违反学术诚信政策的行为采取正式程序。 在这种情况下,提交报告的学生必须愿意出庭作证 亲自出席可能导致的任何听证会。
- 学术不诚实的报告
学生事务办公室应作为所有记录的中心位置 学术不诚信事件均已记录在案。
任何违反此政策的行为的举报应包含以下信息:
- 发生了什么事
- 事情发生的时间以及持续了多长时间
- 发生地点(教室、实验室等)
- 涉及的学生姓名
- 其他也观看了活动的教员
- 已采取什么行动
- 建议采取哪些制裁措施
- 投诉通知
收到违反学术诚信行为的举报后,学生办公室 事务部应迅速向学生发送一份包含具体说明的书面通知 附加费用。收费规范应包含一系列编号 单独或集体构成一项或多项违规行为的指控 学术诚信政策。
书面通知还将告知学生初次入学的时间和地点 与学生事务主任或学生事务副主任会议 以便审查收费规格。会议应采取 自通知之日起十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通知副本 将发送给投诉人。
- 初次会议
如果学生拒绝出席初次会议,所有费用均应考虑 真实、准确,并由学生办公室给予适当的处分 事务。
在初次会议上,学生将被告知获得行政许可的权利 听证会或学术诚信委员会举行的听证会。学生可以选择 以下行动方案之一:
- 签署一份声明,承担违反学术诚信的责任 政策,并请求学生事务办公室裁决。学生 可以要求行政听证官决定制裁,或 由学术诚信委员会推荐。无论哪种情况,学生都可以要求 制裁的确定和实施最多推迟 48 小时 让学生出示相关证人或证据。
- 否认所指控的违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应要求其中一项 以下:
- 立即举行行政听证会,由主持会议的个人进行 初次会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推迟听证会,最多 48 数小时,以便被指控的学生准备辩护。
- 学术诚信委员会举行听证会。然而,如果学术诚信 委员会不能立即召开,由院长或副院长提议 立即举行行政听证会。学生可以选择等到学术考试 诚信委员会可以召开。无论哪种情况,学生事务主任都可以授予 给被指控的学生额外的时间准备辩护。
- 听证会
在初次会议上,一名否认违反学术诚信政策的学生 应请求举行行政听证会或在委员会成员面前举行听证会 学术诚信委员会。
- 行政听证会
行政听证会由学生事务主任或助理主持 学生事务主任或由学生事务主任指定的教职员工 事务部或研究生院院长,他将审查针对该人的指控 被指控的学生以及支持指控的证据。被指控的学生 有权提出与投诉相关的问题以及任何其他问题 正当程序。
行政听证会不向公众开放。
- 学术诚信委员会听证会
- 学术诚信委员会
学术诚信委员会由六名交错任职的教职人员组成 三年学期,五名全日制本科生,五名研究生,以及 两名学生事务专业人员。教员将从教员中选出 由大学参议院审议。这五名本科生将从 本科生团体由本科生政府负责。五位毕业生 学生由研究生会从研究生团体中选举产生。 这两名学生事务专业人员将由学生事务主任选出。
一名学生、一名教职人员和一名学生事务专业人员应构成 听证会小组。召开小组审理涉及本科生的案件 应包括一名本科生。专家小组开会审理涉及以下案件的案件 研究生包括研究生。小组成员将轮换 由委员会成员决定的制度。
- 听证会程序
学术诚信委员会将不迟于七点召开听证会 学生在初次会议上请求举行委员会听证会后的工作日 等待被告、申诉人和/或专门小组成员的到来。如有需要参加者 由于大学日历休息而无法进行,听证会将在 所有可用的最早日期。
在听证会期间,专家组的作用应包括指导听证会、召集 休会、推迟听证会、采取适当措施维持秩序、决定 关于证据或证词的相关性、回忆证人或传唤的问题 在解决有关事项时认为适当的其他证人 听证会,并确保遵循既定程序。
学术诚信委员会小组举行听证会的顺序:
- 听证会主席将召集会议。
- 听证会将不向公众开放。
- 任何人,包括被指控的学生,扰乱听证会或不遵守规定 主席的裁决可能会被排除在诉讼之外。
- 将介绍听证会小组成员、被指控的学生和投诉人。
- 听证会应进行录音或转录。
- 听证会小组主席将宣读指控。
- 听证会小组将确定被告学生是否收到了通知副本 纪律指控以及这些指控是否被理解。
- 听证会小组将要求学生确认他们是否有责任 违反大学规定。
- 投诉人应详细陈述导致投诉的涉嫌事件。
- 听证会小组成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进一步问题和/或寻求澄清 向投诉人提出问题。
- 被指控的学生可以就以下任何内容提出问题和/或寻求澄清 投诉人的陈述,但此时不得发表任何陈述。
- 投诉人可以出庭证人,证人可以提供与投诉相关的证词。
- 听证会小组成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进一步问题和/或寻求澄清 向投诉人的证人提问。
- 被指控的学生可以就以下任何内容提出问题和/或寻求澄清 申诉人证人的陈述,但不得在 这次。
- 投诉人可以出示任何其他支持性的实物或书面证据 投诉的内容。
- 被指控的学生应详细陈述所指控的事实或有关事项 根据投诉的具体情况。
- 听证会小组成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进一步问题和/或寻求澄清 向被指控的学生提问。
- 投诉人可以就投诉的任何内容提出问题和/或寻求澄清 被指控学生的陈述,但此时不得发表任何陈述。
- 被指控的学生应出示他/她的证人,证人可以提供相关证词 被指控学生陈述的情况。
- 听证会小组成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进一步问题和/或寻求澄清 向被告学生的证人提出问题。
- 投诉人可以就投诉的任何内容提出问题和/或寻求澄清 被告学生证人的陈述,但不得在 这次。
- 被指控的学生可以出示任何其他支持性的实物或书面证据 被告学生在听证会上的开场白。
- 被指控的学生和投诉人可以各自在听证会上作简要陈述 面板。不会有人反驳。
- 小组主席休会。
- 听证会的决定
在私下审议中,听证小组或行政听证官 将决定学生是否违反学术诚信政策。
将根据报告中提供的优势证据做出决定 听证会。
听证会后五 (5) 个工作日内,听证官或听证会主席 小组将向学生和投诉人提供有关决定的书面通知。
- 上诉
学生可能希望对听证会小组/行政听证会的决定提出上诉 官员。要提出上诉,学生必须提交书面上诉请求 在听证会结果通知后五 (5) 个工作日内。本科生 学生应向学生事务主任提出申诉。研究生 应向研究生院院长提出上诉。
申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范围应限于以下范围:
- 事实问题:学生可以通过引入新证据对“事实问题”提出上诉 将对案件的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出现的证据 被告人不知道的证据应被视为新证据。有证据表明 学生隐瞒的信息不构成事实问题,也不构成 上诉后予以考虑。
- 程序问题:将根据“程序问题”考虑上诉 通过证明本文件中制定的程序准则是 违反了规定,并且这种偏离既定程序的行为严重影响了 案件的结果。
- 制裁的严重程度:学生可以对已发生的“制裁的严重程度”提出上诉 通过发表声明解释为什么他们认为处罚太严厉来实施。
-
与案件相关的所有事实和证据均应由适当的院长审查 确定是否存在推翻听证小组或听证会的正当理由 官员的决定。如果确定存在正当理由,则由三名上诉人组成 学术诚信委员会听证会由院长召集。如果 最初的听证会由听证小组进行,那么上诉小组应由以下人员组成 未审理原案的学术诚信委员会成员。
上诉人听证小组将根据 本文件中规定了正当程序指南。院长将通知学生 以书面形式表达上诉人听证小组在三 (3) 个业务范围内做出的决定 上诉人听证会的天数。此行动为最终行动,不受进一步的约束 上诉。
六。被指控违反本政策的学生的权利
-
被指控一项或多项违反大学学术政策的学生 诚信者有权:
- 收到具体费用的书面声明。如果有要求,学生将 允许检查大学计划的任何书面陈述或证据 提交给任何听证小组。
- 准备听证会的合理时间。
- 在陈述任何需要作出决定的事项时出席听证会 可能是基于。
- 在听证会上解释他们的处境或情况并询问个人 代表他们提供信息。如果学生未能按计划出席
- 由另一名成员(定义为注册学生、教职员工或工作人员)陪同 成员)的校园社区在听证会上担任律师。律师被允许 就材料的组织和呈现向被指控的学生提供建议,以及 可以在听证会上直接向学生提供建议。律师不得在听证会上发言 小组或官员,或任何其他提供证词的个人。律师可能不会回应 向被告提出任何问题。
- 向任何听证小组或官员以及任何证人提问。
- 在听证会结束时发表摘要声明。
- 仅根据所提供的证据和证词做出有关指控准确性的决定 在听证会上。 (如果指控属实,可以做出制裁决定 以听证会和其他记录事项为基础。)
- 迅速审理学生的案件。
- 五 (5) 个企业内的听证会结果和调查结果的书面报告 听证会的天数。
- 对听证会小组的决定提出上诉。
七。制裁
-
概述了对违反学术诚信政策的学生实施的制裁 下面。
- 制裁类型:
- 学术诚信警告:包含警告的官方书面通知 进一步违反学术诚信政策将导致更严重的处罚 制裁。
- 学术诚信警告,课程成绩降低一个字母等级。
- 特殊不及格成绩:学生的成绩为“F*”。如果学生还没有 在听证官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教育任务, F 成绩后加星号,成绩单上写着“因学术原因失败” 不诚实”。
-
成绩单上留下“F*”的学生不得担任以下机构的官员 任何公认的学生组织,也不代表大学参加外部活动 到大学,包括校队运动、学生竞赛和比赛,以及 类似事件。
- 暂停:暂停决定会终止该人的注册身份 无限期地限制学生并禁止学生参加 类。住在校园内的人员应将其物品移离住所 在收到暂停处罚通知后 72 小时内返回居住地。 恢复和恢复条件(如有)应取决于评估 由学生事务主任在学生申请复职后执行。
- 开除:开除决定将终止该人作为在校学生的身份 没有机会恢复原状。被开除的学生不得进入任何 未经学生事务主任特别授权,不得擅自进入校园的一部分。 住在校园内的人员应将随身物品带离居住地 在发出开除处罚通知后 72 小时内。开除 因违反学术诚信政策而导致的结果被列为此类 在学生的成绩单上。
- 特殊条件
-
学生受到从学术诚信警告到停学等各种处罚 还需要参加教育计划。教育计划有 由听证官/听证小组指定。作业可以包括要求 供学生参加与学术相关问题的讲习班、研讨会或课程 诚信;完成一个社区服务项目或发表一篇相关主题的论文 学术诚信。
- 制裁范围:
- 初犯:处罚范围从学术诚信警告到停学。 如果涉及犯罪行为,可能会受到开除的制裁。
- 第二次违规:处罚范围从特别不及格到开除。
- 第三次违规:开除。
参议院程序 109.1.1
修订:05/28/2025 - 进行了修订以匹配对 3.2.3 所做的更改。2016 年 12 月 8 日 - 年度审核:未对内容进行任何更改。05/18/2015 - 年度审核:为了反映当前的做法,提出问题的电子邮件地址 是现在policy@mtu.edu。内容未作任何更改。2014/05/29 - 年度回顾:更新了密歇根理工学院和手册横幅,没有任何变化 根据内容制作。04/04/2013 - 年度审查:符合参议院程序 109.1.1。 ”部分 I. 练习”现在改为“III.练习》,《二.程序”现在改为“IV.程序”, “参议院通过:2002 年 1 月 30 日。总统批准:2002 年 2 月 7 日。 向参议院提出修正案(第 IV.D.2.a 节):2010 年 3 月 31 日,参议院通过: 2010 年 4 月 14 日。政府批准:2010 年 4 月 22 日”现在改为“参议院程序 109.1.1".07/27/2011 - 年度审核:添加了第 I. 实践和 I. 程序部分,现为 II。 反映当前大学名称和实践的程序,MTU 现在是密歇根州 技术,提问的电子邮件地址现在是 hbwebmaster。09/24/2010 - 在第 IV.D.2.a 节中包含“一般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