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比赛结果 附录 A. 学术诚信和诚实程序

四。练习

  1. 在课堂上,教师应:
  1. 公布并讨论与学术不端行为相关的具体问题 到他们的班级(例如,在项目或家庭作业上可接受和不可接受的合作);
  2. 合理采取行动,防止学术准备和管理过程中的学术不诚实行为 练习,包括考试、实验室活动、家庭作业和其他作业, 等等;
  3. 在发现或向他们报告作弊行为后,采取行动防止作弊行为继续发生 由学生、主席或院长;并且,
  4. 向学生事务主任办公室书面报告所有学术不诚实行为 (参见下面的程序)。
  5. 为学生明确定义个人作业的预期协作水平。
  1. 在学术工作中,学生应该:
  1. 保持个人学术诚信;
  2. 将所有评分的学术练习视为私人进行的作业,除非另有说明 指示;
  3. 要求教师澄清任何作业中允许或预期合作的任何方面; 并且,
  4. 举报任何作弊活动(请参阅下面的程序)。

V。程序

  1. 学术不诚信事件的处理和举报
  1. 教师指南:建议按照以下程序指南进行处理 观察到学生在教室考试作弊的事件 或类似的练习。如果遵循,报告的有效性将最大化。 对于其他情况下的作弊事件,也应获取类似的信息。
  1. 记下最初观察到不当行为的时间。
  2. 如果可能,请同事(监考人员等)通过观察来验证行为。
  3. 告诉学生您已了解情况,并要求其行为 停止。
  4. 允许学生继续考试,除非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 干扰。
  5. 继续监控学生的行为。
  6. 立即向学生事务办公室提交报告(见下文)。
  1. 学生指南

学生应报告任何作弊活动,以使教师意识到该问题。 可以直接亲自向讲师或系主任报告 或通过匿名留言。然后导师负责调查 报告,如果事件能够得到证实,则进行报告,并防止进一步发生 作弊。

学生可以直接向学生事务主任举报任何作弊行为 学生拥有个人而非道听途说知识的活动。院长必须 将报告转发给系主任和讲师。那么导师就是 负责调查该报告,如果事件可以,则提交报告 得到确认,并防止进一步作弊。

学生也可以直接向学生事务主任提交报告,要求 院长对违反学术诚信政策的行为采取正式程序。 在这种情况下,提交报告的学生必须愿意出庭作证 亲自出席可能导致的任何听证会。

  1. 学术不诚实的报告

学生事务办公室应作为所有记录的中心位置 学术不诚信事件均已记录在案。

任何违反此政策的行为的举报应包含以下信息:

  1. 发生了什么事
  2. 事情发生的时间以及持续了多长时间
  3. 发生地点(教室、实验室等)
  4. 涉及的学生姓名
  5. 其他也观看了活动的教员
  6. 已采取什么行动
  7. 建议采取哪些制裁措施
  1. 投诉通知

收到违反学术诚信行为的举报后,学生办公室 事务部应迅速向学生发送一份包含具体说明的书面通知 附加费用。收费规范应包含一系列编号 单独或集体构成一项或多项违规行为的指控 学术诚信政策。

书面通知还将告知学生初次入学的时间和地点 与学生事务主任或学生事务副主任会议 以便审查收费规格。会议应采取 自通知之日起十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通知副本 将发送给投诉人。

  1. 初次会议

如果学生拒绝出席初次会议,所有费用均应考虑 真实、准确,并由学生办公室给予适当的处分 事务。

在初次会议上,学生将被告知获得行政许可的权利 听证会或学术诚信委员会举行的听证会。学生可以选择 以下行动方案之一:

  1. 签署一份声明,承担违反学术诚信的责任 政策,并请求学生事务办公室裁决。学生 可以要求行政听证官决定制裁,或 由学术诚信委员会推荐。无论哪种情况,学生都可以要求 制裁的确定和实施最多推迟 48 小时 让学生出示相关证人或证据。
  2. 否认所指控的违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应要求其中一项 以下:
  1. 立即举行行政听证会,由主持会议的个人进行 初次会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推迟听证会,最多 48 数小时,以便被指控的学生准备辩护。
  2. 学术诚信委员会举行听证会。然而,如果学术诚信 委员会不能立即召开,由院长或副院长提议 立即举行行政听证会。学生可以选择等到学术考试 诚信委员会可以召开。无论哪种情况,学生事务主任都可以授予 给被指控的学生额外的时间准备辩护。
  1. 听证会

在初次会议上,一名否认违反学术诚信政策的学生 应请求举行行政听证会或在委员会成员面前举行听证会 学术诚信委员会。

  1. 行政听证会

行政听证会由学生事务主任或助理主持 学生事务主任或由学生事务主任指定的教职员工 事务部或研究生院院长,他将审查针对该人的指控 被指控的学生以及支持指控的证据。被指控的学生 有权提出与投诉相关的问题以及任何其他问题 正当程序。

行政听证会不向公众开放。

  1. 学术诚信委员会听证会
  1. 学术诚信委员会

学术诚信委员会由六名交错任职的教职人员组成 三年学期,五名全日制本科生,五名研究生,以及 两名学生事务专业人员。教员将从教员中选出 由大学参议院审议。这五名本科生将从 本科生团体由本科生政府负责。五位毕业生 学生由研究生会从研究生团体中选举产生。 这两名学生事务专业人员将由学生事务主任选出。

一名学生、一名教职人员和一名学生事务专业人员应构成 听证会小组。召开小组审理涉及本科生的案件 应包括一名本科生。专家小组开会审理涉及以下案件的案件 研究生包括研究生。小组成员将轮换 由委员会成员决定的制度。

  1. 听证会程序

学术诚信委员会将不迟于七点召开听证会 学生在初次会议上请求举行委员会听证会后的工作日 等待被告、申诉人和/或专门小组成员的到来。如有需要参加者 由于大学日历休息而无法进行,听证会将在 所有可用的最早日期。

在听证会期间,专家组的作用应包括指导听证会、召集 休会、推迟听证会、采取适当措施维持秩序、决定 关于证据或证词的相关性、回忆证人或传唤的问题 在解决有关事项时认为适当的其他证人 听证会,并确保遵循既定程序。

学术诚信委员会小组举行听证会的顺序:

  1. 听证会主席将召集会议。
  2. 听证会将不向公众开放。
  3. 任何人,包括被指控的学生,扰乱听证会或不遵守规定 主席的裁决可能会被排除在诉讼之外。
  4. 将介绍听证会小组成员、被指控的学生和投诉人。
  5. 听证会应进行录音或转录。
  6. 听证会小组主席将宣读指控。
  7. 听证会小组将确定被告学生是否收到了通知副本 纪律指控以及这些指控是否被理解。
  8. 听证会小组将要求学生确认他们是否有责任 违反大学规定。
  9. 投诉人应详细陈述导致投诉的涉嫌事件。
  1. 听证会小组成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进一步问题和/或寻求澄清 向投诉人提出问题。
  2. 被指控的学生可以就以下任何内容提出问题和/或寻求澄清 投诉人的陈述,但此时不得发表任何陈述。
  1. 投诉人可以出庭证人,证人可以提供与投诉相关的证词。
  1. 听证会小组成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进一步问题和/或寻求澄清 向投诉人的证人提问。
  2. 被指控的学生可以就以下任何内容提出问题和/或寻求澄清 申诉人证人的陈述,但不得在 这次。
  1. 投诉人可以出示任何其他支持性的实物或书面证据 投诉的内容。
  2. 被指控的学生应详细陈述所指控的事实或有关事项 根据投诉的具体情况。
  1. 听证会小组成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进一步问题和/或寻求澄清 向被指控的学生提问。
  2. 投诉人可以就投诉的任何内容提出问题和/或寻求澄清 被指控学生的陈述,但此时不得发表任何陈述。
  1. 被指控的学生应出示他/她的证人,证人可以提供相关证词 被指控学生陈述的情况。
  1. 听证会小组成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进一步问题和/或寻求澄清 向被告学生的证人提出问题。
  2. 投诉人可以就投诉的任何内容提出问题和/或寻求澄清 被告学生证人的陈述,但不得在 这次。
  1. 被指控的学生可以出示任何其他支持性的实物或书面证据 被告学生在听证会上的开场白。
  2. 被指控的学生和投诉人可以各自在听证会上作简要陈述 面板。不会有人反驳。
  3. 小组主席休会。
  1. 听证会的决定

在私下审议中,听证小组或行政听证官 将决定学生是否违反学术诚信政策。

将根据报告中提供的优势证据做出决定 听证会。

听证会后五 (5) 个工作日内,听证官或听证会主席 小组将向学生和投诉人提供有关决定的书面通知。

  1. 上诉

学生可能希望对听证会小组/行政听证会的决定提出上诉 官员。要提出上诉,学生必须提交书面上诉请求 在听证会结果通知后五 (5) 个工作日内。本科生 学生应向学生事务主任提出申诉。研究生 应向研究生院院长提出上诉。

申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范围应限于以下范围:

  1. 事实问题:学生可以通过引入新证据对“事实问题”提出上诉 将对案件的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出现的证据 被告人不知道的证据应被视为新证据。有证据表明 学生隐瞒的信息不构成事实问题,也不构成 上诉后予以考虑。
  2. 程序问题:将根据“程序问题”考虑上诉 通过证明本文件中制定的程序准则是 违反了规定,并且这种偏离既定程序的行为严重影响了 案件的结果。
  3. 制裁的严重程度:学生可以对已发生的“制裁的严重程度”提出上诉 通过发表声明解释为什么他们认为处罚太严厉来实施。

与案件相关的所有事实和证据均应由适当的院长审查 确定是否存在推翻听证小组或听证会的正当理由 官员的决定。如果确定存在正当理由,则由三名上诉人组成 学术诚信委员会听证会由院长召集。如果 最初的听证会由听证小组进行,那么上诉小组应由以下人员组成 未审理原案的学术诚信委员会成员。

上诉人听证小组将根据 本文件中规定了正当程序指南。院长将通知学生 以书面形式表达上诉人听证小组在三 (3) 个业务范围内做出的决定 上诉人听证会的天数。此行动为最终行动,不受进一步的约束 上诉。

六。被指控违反本政策的学生的权利

被指控一项或多项违反大学学术政策的学生 诚信者有权:

  1. 收到具体费用的书面声明。如果有要求,学生将 允许检查大学计划的任何书面陈述或证据 提交给任何听证小组。
  2. 准备听证会的合理时间。
  3. 在陈述任何需要作出决定的事项时出席听证会 可能是基于。
  4. 在听证会上解释他们的处境或情况并询问个人 代表他们提供信息。如果学生未能按计划出席
  5. 由另一名成员(定义为注册学生、教职员工或工作人员)陪同 成员)的校园社区在听证会上担任律师。律师被允许 就材料的组织和呈现向被指控的学生提供建议,以及 可以在听证会上直接向学生提供建议。律师不得在听证会上发言 小组或官员,或任何其他提供证词的个人。律师可能不会回应 向被告提出任何问题。
  6. 向任何听证小组或官员以及任何证人提问。
  7. 在听证会结束时发表摘要声明。
  8. 仅根据所提供的证据和证词做出有关指控准确性的决定 在听证会上。 (如果指控属实,可以做出制裁决定 以听证会和其他记录事项为基础。)
  9. 迅速审理学生的案件。
  10. 五 (5) 个企业内的听证会结果和调查结果的书面报告 听证会的天数。
  11. 对听证会小组的决定提出上诉。

七。制裁

概述了对违反学术诚信政策的学生实施的制裁 下面。

  1. 制裁类型:
  1. 学术诚信警告:包含警告的官方书面通知 进一步违反学术诚信政策将导致更严重的处罚 制裁。
  2. 学术诚信警告,课程成绩降低一个字母等级。
  3. 特殊不及格成绩:学生的成绩为“F*”。如果学生还没有 在听证官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教育任务, F 成绩后加星号,成绩单上写着“因学术原因失败” 不诚实”。

成绩单上留下“F*”的学生不得担任以下机构的官员 任何公认的学生组织,也不代表大学参加外部活动 到大学,包括校队运动、学生竞赛和比赛,以及 类似事件。

  1. 暂停:暂停决定会终止该人的注册身份 无限期地限制学生并禁止学生参加 类。住在校园内的人员应将其物品移离住所 在收到暂停处罚通知后 72 小时内返回居住地。 恢复和恢复条件(如有)应取决于评估 由学生事务主任在学生申请复职后执行。
  2. 开除:开除决定将终止该人作为在校学生的身份 没有机会恢复原状。被开除的学生不得进入任何 未经学生事务主任特别授权,不得擅自进入校园的一部分。 住在校园内的人员应将随身物品带离居住地 在发出开除处罚通知后 72 小时内。开除 因违反学术诚信政策而导致的结果被列为此类 在学生的成绩单上。
  1. 特殊条件

学生受到从学术诚信警告到停学等各种处罚 还需要参加教育计划。教育计划有 由听证官/听证小组指定。作业可以包括要求 供学生参加与学术相关问题的讲习班、研讨会或课程 诚信;完成一个社区服务项目或发表一篇相关主题的论文 学术诚信。

  1. 制裁范围:
  1. 初犯:处罚范围从学术诚信警告到停学。 如果涉及犯罪行为,可能会受到开除的制裁。
  2. 第二次违规:处罚范围从特别不及格到开除。
  3. 第三次违规:开除。

参议院程序 109.1.1


修订:
05/28/2025 - 进行了修订以匹配对 3.2.3 所做的更改。
2016 年 12 月 8 日 - 年度审核:未对内容进行任何更改。
05/18/2015 - 年度审核:为了反映当前的做法,提出问题的电子邮件地址 是现在policy@mtu.edu。内容未作任何更改。
2014/05/29 - 年度回顾:更新了密歇根理工学院和手册横幅,没有任何变化 根据内容制作。
04/04/2013 - 年度审查:符合参议院程序 109.1.1。 ”部分 I. 练习”现在改为“III.练习》,《二.程序”现在改为“IV.程序”, “参议院通过:2002 年 1 月 30 日。总统批准:2002 年 2 月 7 日。 向参议院提出修正案(第 IV.D.2.a 节):2010 年 3 月 31 日,参议院通过: 2010 年 4 月 14 日。政府批准:2010 年 4 月 22 日”现在改为“参议院程序 109.1.1".
07/27/2011 - 年度审核:添加了第 I. 实践和 I. 程序部分,现为 II。 反映当前大学名称和实践的程序,MTU 现在是密歇根州 技术,提问的电子邮件地址现在是 hbwebmaster。
09/24/2010 - 在第 IV.D.2.a 节中包含“一般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