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添加和删除政策()()()()
参议院政策 301.1
添加课程
添加课程权限的签名要求是:
一年级学生:
在学期*的前五个工作日内,签名批准必须经过 获得自学生的学术顾问。
学期*的第五个工作日之后,必须获得签名批准 从学生的学术顾问和课程讲师。同一课程的部分更改 不需要学术顾问批准签名。
所有其他学生:
在学期*的前五个工作日内,无需签名批准。 之后学期的第五个工作日*,学生必须获得以下人员的签字批准 课程添加课程或更改部分的讲师。
* 或者如果课程在其他时间模块中提供,则相同的时间百分比 比一个十四周的学期。
正式添加完整学期课程的最后一天是第二周的星期三。
放弃课程
学期前三周,退课不会被记录 上学生的永久记录。从第四周开始到第十周结束 的一周学期,放弃的课程将在学生的永久成绩单上以“W”成绩表示记录。
放弃课程的签名要求是:
一年级学生:
在教学的前三周*,必须获得签名批准 从学生的学术顾问。必须让学生了解放弃课程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他们的毕业进展。第三周教学后*,签名 必须批准从学生的学术顾问和课程讲师处获取。
所有其他学生:
教学第一周到第十周结束期间*,没有签名 批准是需要放弃课程。
* 或者如果课程在其他时间模块中提供,则相同的时间百分比 比一个十四周学期
第十周后,学生可以向学生事务部请求延迟放学,这 只会考虑那些明显涉及学生无法承受的情有可原的请求控制。将事先征求学术顾问和讲师的意见 到决赛批准。注册员将在学生的永久记录中显示该课程 等级W.
放弃所有课程的学生将从即日起退学 最后课程被放弃。
提案 27-05:参议院通过:2005 年 4 月 13 日由姆罗兹总统批准:2005 年 4 月 20 日
提案 27-04:参议院通过:2004 年 3 月 10 日政府批准日期:2004 年 4 月 10 日
提案 17-02:参议院通过:2002 年 1 月 30 日政府批准日期:2002 年 2 月 7 日
提案 18-12:参议院通过:2012 年 4 月 18 日政府批准日期:2012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