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足球比分 过程 303.1.1

课程变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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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议院程序 303.1.1

协调政策 303.1

 

三。程序

  1. 拟议的课程变更和添加应由适当的教师发起
    部门主管的协助。在调查了潜在的重叠之后 课程
    在学院和大学其他部门任教 头
    应将课程提交给院系教师审核和批准。
  2. 院系的批准即构成临时批准 为
    任何符合 C 至 F 款规定的课程。
  3. 至少在首次提供前四分之一,提供目录说明 和
    临时批准的课程的内容大纲应通过课程传输
    各院系、各院系、系主任、院长, 的
    教务长和学术事务副校长。
  4. 为了防止部门课程设置不必要的重叠,其他
    任何学校或学院的部门或院长都可以发起临时审查
    经学术事务副校长批准的课程。副总统 的
    学术事务部也可以发起自己的独立审查。这样的审查将
    自动取消临时批准不超过一个季度,在此期间 时间
    这个问题必须得到解决。
  5. 临时批准后的任何季度均可提供课程。
  6. 每年一次,学术事务副校长将分发一份临时名单
    经批准的课程,至少向所有学术教师教授过一次,
    系主任、院长。学校或学院的任何部门或任何院长都可以
    请求大学学术事务副校长对所列课程进行审核
    课程审查委员会、研究生委员会(如果正在开设研究生课程)
    已审核)和相关部门,包括提供课程的部门和 的
    部门请求审核。审核可能会导致课程取消。
    暂时批准的不要求审核或已批准的课程
    通过本次审查,应由教务副校长提交,并附有
    向总统提出批准或否决的适当建议。批准后
    总统将其列入下一版目录中。

四。委员会

大学课程审查委员会由副校长任命 的
学术事务并将担任他的顾问。单独的课程
技术学院委员会应作为部门课程审查运作
委员会。研究生委员会将继续审查所有包含 500 至 600
名称。

参议院强烈建议学术部门形成学生咨询
可以就课程和课程变更向部门提供意见的委员会
课程委员会,其中课程和课程变更的主要事务应该 采取
地点。

 

参议院通过的提案:1975 年 1 月 29 日
总统批准:1975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