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学期课程政策()()(提案 34-25)
参议院政策 305.1
半学期课程是指上半学期或上半学期开设的课程 秋季或春季学期的后半段。方便学生排班,高效 使用教室空间,课程必须至少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以半学期的课程形式提供:
- 经部门批准,研究生水平的课程可以以半学期的形式提供。
- 通过全球校园提供的课程可以以半学期的形式提供 部门批准。
- .5 学分的本科水平活动和健康课程可以以 经部门批准的半学期形式。
- 1 学分的本科课程可以半学期的形式提供 部门批准。
- 2 学分的本科课程可以半学期的形式提供
在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下,系、学院和教务长批准:
- 该课程的主要作用是为学生提供特定技能 此后立即在另一门课程中使用。
- 该课程的主要作用是作为“步入正轨”的课程,在第二个课程中提供 对于从必修基础课程退学的学生来说,半个学期的时间。
- 该课程的主要作用是提供选修的专业教育。
- 课程的学习成果取决于课程在特定天气下举行的情况 或在特定季节。
- 3 学分的本科水平课程可以在特殊情况下以半学期的形式提供
经院系、学院和教务长批准的情况。 例外的例子
情况可能包括:
- 该课程与学生需要准备的预定活动相关 并作为课程的一部分参与。
- 对专用设备的访问仅限于特定时间范围
- 半学期内不得提供 4 学分或以上的本科课程 格式。
确保半学期的课程不会对本科生的学习产生负面影响 通过限制他们可以获得的学分数量来取得学位 在一个学期内赚取或要求他们修读过多的学分 在给定的半学期内,将适用以下规则:
- 成对提供的课程必须在同一天的同一时间安排 每半个学期。
- 结对可能包含来自不同院系的课程,但应予以解决 在一项共同提案中。
- 仅“步入正轨”、活动、健康、天气或季节相关或与活动相关 下半学期可能会提供不配对的课程。
此政策的生效日期为 2026 年秋季。不过,注册办公室将 与学术单位合作,尽可能促进渐进实施 2025-26 学年。
提案 4-00:参议院通过:1999 年 11 月 10 日政府批准日期:2000 年 1 月 20 日
提案 10-03:参议院通过:2003 年 2 月 12 日总统批准:2003 年 2 月 18 日
提案 34-25:参议院通过:2025 年 4 月 17 日总统批准:2025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