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决条件政策()()
参议院政策 308.1
学生必须先圆满完成先决课程 可以注册需要先决条件的课程。在先修课程中获得 CD 或 D 的学生 当然应在注册高级课程之前重修先修课程。
并发先修课程是指可以同时修读的课程 相同一个学期或前一个学期。
共同必备课程是指需要在同一学期修读的课程 当然需要同时具备的条件。
研究生和职业发展学生通常无需满足先决条件。
如果有空缺,课程讲师有权放弃先决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已证明有能力或有学术经验的学生相当于先决条件所表示的。豁免不授予学分 对于必修课程,但表明教师愿意接受学生 进入他们的班级学生没有正式参加先修课程。
提案 25-02:参议院通过:2002 年 5 月 8 日政府批准日期:2002 年 6 月 21 日
提案 7-03:参议院通过:2002 年 12 月 4 日政府批准日期:2003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