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院政策 313.1
背景
参议院最初通过提案 1-82 制定了重复政策。 该提案制定的政策已被提案 3-88 的政策取代。 提案 3-88 经提案 24-99 修改。提案 7-09,经编辑和分发 参议院会议 472,包含应纳入当前会议的语言 重复政策。此外,该政策由提案 54-21 和提案编辑 19-24。
重复政策
学生可以按照以下准则重修课程:● 当课程重复时,将使用最近的成绩来计算 GPA, 毕业时获得的学分以及班级排名的确定。● 所有尝试的记录和收到的成绩将显示在学生的官方成绩单上 抄本。● 任何重复获得学分的课程都必须使用与第一门课程相同的成绩模式 尝试(例如,通过/未通过成绩不会取代字母成绩)。● 正式成绩单上将出现“包含”和“排除”重复指示符 识别重复课程。● W(退学)和 I(未完成)成绩不会取代之前的成绩。● 学生必须获得院长及其学术顾问的许可 第三次尝试任何一门课程。● 免于重复规则的课程是那些可以重复获得学分的课程 课程说明中已注明。● 在不再提供原始课程并且没有有效的直接课程的情况下 存在同等情况,学生可以寻求其学术顾问的许可,并且 他们的系主任或学术单位负责人替换不同的课程 (“类似重复”)涵盖类似水平的可比较材料。类似的 重读还必须得到提供原始课程的学术单位的批准, 这可能不属于学生的学术单位。● 研究生还应参阅参议院政策 418.1 以了解更多注意事项。
提交参议院:2009 年 1 月 21 日编辑版本:2009 年 3 月 18 日参议院通过:2009 年 3 月 18 日政府批准日期:2009 年 3 月 24 日
提案 54-21:提交参议院:2021 年 4 月 7 日参议院通过:2021 年 4 月 21 日政府批准日期:2021 年 5 月 6 日
提案 19-24:提交参议院:2024 年 4 月 3 日参议院通过:2024 年 4 月 17 日政府批准日期: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