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期时钟延长()
参议院程序 707.1.1
背景
足球比赛结果允许延长试用期几年前的“特殊情况”时期有推荐的教员的请求来自认识的系主任和/或院长,学术任期委员会的推荐,晋升和重新任命以及批准教务长。这项政策不仅适用于“特殊情况”,但也适用于的常见情况怀孕。然而,科技学院的教职人员很少申请延期;其他有类似的大学政策还指出,很少有教职员工申请延长试用期原因包括担心被视为低人一等致力于不了解添加多少一个孩子会放慢他们的生活。
以普林斯顿大学为首的其他大学也改变了他们的政策提供延长试用期的任期政策已添加孩子的男性和女性的经期出生、收养或监护。这些政策似乎作为终身教授候选人几乎没有什么缺点,尽管有孩子,准备在标准期限内获得终身教职或更早版本可以按标准方式申请。
因此该提案为密歇根州提出了这样的政策技术。该提案包含新的第 5.1.1 节扩展试用期和旧部分的重新标记5.1.1 试用期延长至 5.1.2特殊延长试用期。
5.1.2 试用期的特殊延长有两项更改。请求考虑现在应在特殊情况下处理异常发生后的一段合理时间情况而不是期间或之后,并且请求应该显示合理,而不是取得终身教职的重大进展。
提案:新增第 5.1.1 节并修订第 5.1.2 节任期、晋升和重新任命程序
这些更改将对终身职位候选人生效强制审核是在 2007-2008 年之后。
5.1.1 试用期的延长
试用期将延长一年,但是每个孩子总计不超过 2 年:1) 出生于 或由候选人或其配偶合法收养试用期内;或 2) 全职管理人身监护权授予候选人或他或她任何法院在试用期内的配偶有管辖权。书面通知必须由候选人或候选人的主席或教务长的院长任期最后一年的 11 月 15 日之前候选人有权享有此权利的试用期扩展名。
5.1.2。试用期的特殊延长
特殊情况有时可能会影响专业职责的长期中断在任期试用期内,需要广泛病假、无薪假或大幅正式减少专业职责。一名教员遇到此类情况可能会要求一年延长任期试用期。学术任期、晋升委员会和重新任命会考虑所有此类请求并做出向教务长提出每项建议。
此请求应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特殊情况之后的时间,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晚于最后一年的 11 月 15 日任期试用期。应附有来自认知系主任的推荐和学院院长,或来自认知学院院长学校。该请求应清楚地表明两者满足以下条件:
- 需要的特殊情况扩展是这样的:职业责任不能合理地预期。
- 不包括特殊情况期间,教职员工取得了合理的进展争取终身教职。
参议院提出:2006 年 2 月 15 日参议院提出修订版本:2006 年 4 月 5 日参议院通过:2006 年 4 月 5 日政府批准日期:2006 年 4 月 17 日参议院批准编辑修改:2007 年 3 月 21 日通过全民投票:2008 年 4 月 14 日(共 347 项可能)投票;有 111 票赞成,17 票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