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日期:2016 年 2 月 26 日
秒。 4.1 禁止行为
任何人不得在自行车、汽车、摩托车、 或大学任何街道或公共场所的其他车辆,除非存在危险 警告;或通过任何此类信号装置产生任何不合理的响亮声音 或沙哑的声音;使任何此类装置在不必要且不合理的时间内发出声音 时间;使用任何喇叭、口哨或其他由发动机排气驱动的装置;或使用 当交通因任何原因受阻时任何此类信号装置。
秒。 4.2 一般禁止
任何人不得操作以这种方式生产或经营的车辆或自行车 产生不合理的、令人不安的、不必要的或过度的、刺耳的噪音。
秒。 4.3 声音卡车
任何人不得操作、导致或允许操作任何音响卡车或其他车辆 在足球比赛结果校园内使用任何放大器或扬声器 除非获得行政副总裁或其指定人员的书面许可 已首先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