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9.5 |9.6-9.10|9.11-9.15|9.16-9.20|9.21-9.24
9.11-9.15奖学金和学生资助
9.11 保留以供将来使用
生效日期:2010 年 9 月 1 日
9.12国家学者计划
价值:可变(最低 6,000 美元至相当于普通全职非居民的金额 学费)。
资格:
* 美国或其领土的非密歇根州居民的本科生或 加拿大。
* 符合这些标准且累计成绩至少为 3.0 的转学生 平均绩点(4.0)并且已完成至少两个学期的学业 学院或大学级别的机构。
根据学业成绩授予为期四年(八个学期)的 那些攻读学士学位的学生,为期两年(四个学期), 对于那些攻读副学士学位的学生。转学生的持续时间将 基于入学时的学术地位。
获奖者可以要求延长奖学金期限,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要求延长四年 奖励期限可延长至十个学期以上。这十个学期将适用于这些学生 需要参加夏季学期或表现出情有可原的情况。
保持累积成绩的二年级、三年级和四年级学生可续期 截至春季学期末,平均分 2.50,社交行为可接受 以及连续全日制本科招生。
已退学的学生可能会提出恢复奖学金的请求 根据退学情况授予学生并提供 离开时的平均成绩可以接受。
历史
- 08/04/2005
- 07/15/2010:之前是政策 10.5。仅重新编号。
生效日期:2010 年 9 月 1 日
9.13 校友遗产奖 (ALA)
值:等于非居民和居民学费之间的差额。
资格:非居民子女或孙子女的新生本科生 足球比赛结果校友。
排除:2000 年夏季之前入学的学生没有资格获得 ALA。
历史
- 11/19/1999
- 07/15/2010:之前是政策 9.20。仅重新编号。
生效日期:2025 年 2 月 21 日
9.14 保留以供将来使用
生效日期:2010 年 9 月 1 日
9.15 大学食宿补助金
价值:大学宿舍的食宿费用(正常入住和 19 餐) 计划)
可用数量:可变。
授予表现出学术潜力和特殊能力的新生 经济援助主任和主席确定存在的情况 奖学金委员会。
累积成绩为 2.5 的二年级、三年级和四年级学生可续期 截至春季学期结束时的平均分、可接受的社会行为,以及 连续全日制本科招生。
奖学金委员会考虑延期请求。可能会获得延期 对于表现出情有可原的情况和/或显着学术成就的学生 进展。
奖学金委员会考虑学生恢复奖学金的请求 提款后返回,视提款情况而定,前提是 学生离开时的平均成绩是可以接受的。
历史
- 12/09/2005
- 07/15/2010:之前是政策 10.3.3.2。仅重新编号。另请参阅最后的历史记录 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