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恢复的请求必须通过员工的 直接主管(事假)或人力资源部(病假)。员工 因病请假时必须提供由他/她签署的重返工作岗位单 在返回工作岗位之前,请医生向福利服务机构及其主管报告。的 大学可以选择要求医生在不支付员工费用的情况下 或其选择的医生通过检查确定员工是否适合 返回工作岗位。
经批准的休假返回工作岗位的员工应被安置在 以前的工作或同等地位和薪酬的工作,除非情况发生了变化 以至于这样做变得不合理。已休军假的雇员 但是,缺席必须在缺席后三十个日历日内通知大学 雇员打算重返工作岗位,以便符合资格 返回工作岗位。
修订:2017 年 2 月 22 日 - 年度审核:反映当前的措辞“恢复申请” 请假必须通过员工的直接主管进行 人力资源部并在适当的副校长/教务长批准之前 请假到期了。”改为“请假复职” 必须通过员工的直接主管(事假)或人力 资源(医疗假)”。添加了“请病假的员工必须提供 由他/她的医生向福利服务机构及其主管签署的重返工作单 返回工作岗位之前。”2016 年 12 月 8 日 - 年度审核:未对内容进行任何更改。01/29/2015 - 年度审核:为了反映当前的做法,提出问题的电子邮件地址 是现在policy@mtu.edu。内容未作任何更改。2014 年 2 月 20 日 - 年度回顾:更新了足球比赛结果和手册横幅。第一个 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是:“一名员工从休假中返回工作岗位 缺勤应为......”,现在改为:“从经批准的公司返回工作岗位的员工 请假应......”。06/22/2011 - 年度审查:为了反映当前的大学头衔和实践, 提问的电子邮件地址现在是 hbwebmaster。2010 年 10 月 20 日 - 格式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