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3.1 批准的带薪缺勤
- 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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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是为了机构的共同利益 以及授予此类休假的人。可以给予教职员工休假 提供一段时间进行创造性活动,以进一步提高专业能力。的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自动授予此类休假,并且每次休假请求 休假将根据其自身情况进行判断(参见“休假计划").
- 缺席大学官方事务。
- 军事预备役义务、陪审团义务和证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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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因以下原因而误工 作为预备役军人或国民警卫队的军事训练,不超过二十个工作 每年的天数,或陪审团义务或根据传票作证,应支付 军事基本工资、陪审团工资或证人费用之间的不足差异,以及 该工作期间的正常工资。
- 总统特别批准的其他特殊场合。
修订:2016 年 12 月 8 日 - 年度审核:未对内容进行任何更改。01/28/2015 - 年度审核:为了反映当前的做法,提出问题的电子邮件地址 是现在policy@mtu.edu。内容未作任何更改。2014 年 2 月 19 日 - 年度回顾:更新了密歇根理工学院和手册横幅,没有任何变化 根据内容制作。06/21/2011 - 年度审查:为了反映当前的大学头衔和实践, 提问的电子邮件地址现在是 hbwebmaster。2010 年 10 月 20 日 - 格式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