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 03/16/2011参议院提案:否负责大学官员:财务副总裁责任办公室:金融服务和运营
政策声明
员工应及时支付所欠的个人债务 员工购买的任何大学服务/商品。的 如果帐户拖欠,可能会发生以下情况:
- 员工应付的非工资报销将计入未结余额。
- 首席人力资源官和/或 员工的主管。
政策要求
如果购买时未全额付款,大学的服务/商品 提供商和/或金融服务和运营部门将发送债务通知 向员工付款的到期日。
政策原因
大学向员工追收个人债务。
相关政策信息
如果债务未清,并且在债务到期后尚未制定还款计划 付款到期日,员工应付的任何非工资报销将适用于 未结余额。
根据员工的要求,金融服务和运营办公室将安排 一次会议,员工将有机会审查文件 债务并提供文件(证据)来争议债务。代表 大学服务/商品提供商的代表可以出席会议并回答 问题。届时将处理对债务的任何调整和/或偿还 将为任何未清余额制定时间表。
如果帐户在 90 天内未通过上述任何选项处理 已通过但未付款或未安排付款计划,或者错过付款 根据既定的付款计划,案件可以提交给首席人力资源部 官员和/或员工的主管采取的行动可能包括对以下人员的纪律处分: 违反本政策。
联系人
| 办公室/单位名称 | 电话号码 |
|---|---|
| 金融服务和运营应收账款 | 906-487-2243 |
定义
员工债务- 雇员因购买大学而欠大学的金额 服务和/或适合个人使用。
未偿债务- 购买时未支付的欠大学的金额。
大学服务/商品- 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许可证;停车罚款;购买商品 或租金;电信;支付学费;住房费用;图书馆罚款;旅费预支; 提交现金个人支票;财务部门未支付而退回的支票 机构;以及向员工支付的任何错误款项。
职责
应收账款办公室- 需要时:
- 向员工提交购买大学服务/商品的应付总额 给员工。
- 安排员工与大学服务/商品提供商之间的会议;和 充当两者之间超过 60 天的未偿债务的调解人,并且 没有做出善意的努力来偿还未偿债务。
- 将债务转交给首席人力资源官和/或员工的主管 对于超过 90 天的未偿债务,并且没有做出善意努力 用来偿还未偿债务。
- 向收款经理提交应付员工的非工资报销 适用于未结余额。
首席人力资源官 - 审查未偿债务和事件记录,以便及时付款 员工并确定不付款的纪律程度。
大学员工- 全额支付购买大学服务/商品的费用。如果全额付款 购买时无法做出,则员工要建立还款 与金融服务和运营部门的应收帐款安排。 如果员工发现未偿债务存在差异,则员工提供 争议债务的文件。
大学的服务/商品提供商- 购买服务/商品后,提交应付总额 员工或应收账款办公室提交给员工。
收养日期
| 03/16/2011 | 首席财务官批准。 |
修订
| 2/7/2018 | 将大学负责官员从“首席财务官”更改为“副校长” 对于金融。”将“会计服务”更改为“金融服务和运营” 贯穿整个政策。 |
| 04/10/2017 | 将政策页面从 HTML 转移到 CMS。商业和财务号码重命名自 “2.2000”至“2.商业和金融”。具体从“2.2007—员工债务”到 “2.07——员工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