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 06/28/2012参议院提案:否大学负责官员:行政副总裁责任办公室:人力资源
简介
编写这些程序是为了支持员工投诉和申诉政策 6.13.
进程
- 情况和/或事件发生后十 (10) 个工作日内,或员工希望 为了讨论想法、疑虑或不满,员工联系其直接主管 通过电子邮件或安排会议。
- 如果问题/情况/不满仍然存在,并且双方无法相互解决 员工的直接主管和员工,员工将安排 与监督指挥链中的上级讨论。
- 如果仍然存在无法在 1 或 2 中共同解决的疑虑/情况/不满 如上所述,员工安排与相应的执行团队会面并讨论 会员。
- 收到未解决的疑虑/情况或申诉后 10 个工作日内 执行团队成员,他或她将咨询首席人力资源官。 如果执行团队成员愿意,他或她可以任命一个委员会来审查 未解决的担忧/情况/不满。
- 委员会收到未解决的疑虑或申诉后 30 个工作日内 将审查未解决的问题并向执行团队成员提出建议, 如果有的话,需要考虑的行动。
- 合适的执行团队成员将收到委员会的推荐 并将发布决定。
修订
| 04/10/2017 | 将政策页面从 HTML 转移到 CMS。商业和财务号码重命名自 “2.6000”至“6.人力资源”。具体摘自“2.6013.1——员工投诉 和申诉程序”至“6.13.1——员工投诉和申诉程序”。 |